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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泰国做人妖的心酸情事

http://www.yule.com.cn 2008-01-18 13:27:26   来源:   


 提起人妖,人们会不自觉地想到泰国。泰国人妖是一个神秘的群体,“她们”娇艳无比能歌善舞,走近人妖,看看另类美丽背后的辛酸史吧……




  ★生活所逼,被人欺骗,和父亲一起偷渡到泰国。


  我出生在中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一个叫全州的小县,听父亲说那儿与湖南接界,先前常发生边界冲突。父亲就是在械斗中打死了人才偷渡到越南境内的。我的母亲是个很漂亮的女人。别人叫她“小白菜”。我们父子逃跑后她一度疯了,听说后来同一个姓丁的屠夫结了婚,生了个小妹妹,现在上到中学了,据说长相与我很像。不过她应该比我幸福得多,有时候我非常迫切地想看看她和妈妈。




  我们从越南辗转到泰国吃了不少苦头,“蛇头”引诱我们说这边很容易发财,事实上只是为了收取我们一大笔偷渡费,为此,父亲还卖掉了他的一个肾。同我们一起偷渡的有十多个越南人,还有几个中国人,后来其中的一个小男孩也做了“人妖”,我在曼尔镇演出时还碰到过他。


★生活没有着落,被迫当了人妖


  我作“人妖”纯粹是生活所迫,在泰国,只有穷人的孩子才会去干这个。我到泰国时已经6岁了,按理说早错过了训练的最佳时机,别人一般两三岁就开始接受女性化训练,但父亲找不到别的希望,只好求人家收下我。由于我天生就比较女孩子气,所以位于曼谷附近的那所专门培养“人妖”的学校收下了我,还给我取名叫尼莎,在当地话中是“乖妮”的意思(我的中国名字叫方××,现在父亲仍习惯这样叫我)。


  最初人家骗我说是打预防针,我就很顺从地接受了,后来我才知道注射的是女性激素。每天除注射激素外,还要进行形体训练和舞蹈训练,以适应将来的演出需要。穷人的孩子只有走这条路才可以相对多赚点钱,要不就得去做童*,供那些恋态的人狎玩。


我到13岁那年就发育得非常好了,皮肤细腻,双乳高耸,臀部浑圆,说话也非常女性化了。除了指关节比一般女性略粗外,别的根本看不出是一个男子身。


  我14岁时开始参加芭堤雅的“蒂卡萨”歌舞团演出。芭堤雅人口不足5万但每年接待350多万游客,是泰国最著名的“人妖”娱乐城。


        我所在的歌舞团规模算小的,才十多个人,但每月收入仍上亿泰铢。由于我来自中国,会讲汉语,所以团里很看重我,让我兼任报幕员,用英、中、日三种语言进行内容介绍。我父亲现在团里打杂,月薪850泰铢(折合人民币280余元),我的收入自然高些,有6000多泰铢,但我还要购买药品和化妆品以维持美貌,而在泰国,这些东西出奇地贵,事实上我每个月的纯收入也是非常少的。


★沦为人妖后的辛酸和苦涩


  更让人不敢想象的是,干我们这行吃的是“青春饭”和“色相饭”,到30多岁“人老珠黄”,团里就会叫你开路,而除了唱歌跳舞之外,我们什么都干不来,先前的收入只能用来糊口,自然买不起维持美艳的昂贵药品,而一停药,身体就会变形,变得奇形怪状。有的人因不堪其丑而选择了自杀。而事实上,大部份“人妖”一般也就活个40多岁,生命便宣告终结了。


  我们歌舞团的老板叫巴猜,他知道我们这个歌舞团在小城排不上号,为了吸引观众必须别出新招,所以他常常想些新点子,例如让观众给我们拍裸照,与我们单独接触,这些大胆举措都是我们团先搞起来的,要不是他的这种“开放意识”,你们也不可能采访到我,别的团都有铁规矩,不准接受观众的私人邀请,更不准披露个人的情况。


其实,相对来说,“人妖”表演算是比较高雅比较正规的,色情的成分不多,也不严重。再说,实际上观看者和表演者大都是一样的男人嘛,泰国的法律也承认我们的男人身份。


  我们每晚演两场。一般表演热情奔放的泰国土风舞和现代迪斯科,这些容易煽动观众的情绪。当然我们也表演典雅的法国宫廷舞和中国古代霓裳舞,别忘了,我们自小都受过良好的形体训练和舞蹈训练,属于很专业的演出。再说,我们的布景、服装、灯光、音响都是一流的,我们并不是简单的以变性和色相来吸引观众的。因此每场480泰铢的价位观众都乐意接受,几乎场场爆满,每场可为老板赚上几十万泰铢。


★形势所迫,只能在心里默默思念祖国


  别看我们在舞台上飘然若仙、笑容可掬,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辛酸事:这一辈子结婚是不可能的了,即便过正常人的生活都只能是我们的一个梦想。你注意到刚才演出时我身边那位束高髻的“靓妹”了吗?别看他演出时激情四溢,其实他曾两次自杀过。他平日喜欢读点书,比我们有文化,时常为自己这种不尴不尬的身份痛苦。他家里也最穷,全家四兄妹、三个男孩子有两个做“人妖”,最小的妹妹在一个色情歌舞团卖笑。他和我比较要好,他一直劝我尽快与中国的亲人取得联系,申请回到中国。一次被我爸听见,发了脾气。老爸一直不肯接受妈妈再嫁的事实,再说他还犯有命案,家里人都以为我们早野死在外面了。还有,我现在的“人妖”身份,在中国肯定让人接受不了。


我希望有一天能回美丽的祖国看看,我6岁离开中国,至今已有15年了。15年来,我常常在梦中回到童年玩耍的那片沙滩、草地。父亲说过带我去桂林,那儿是闻名天下的风景胜地,可惜3个月后他就出事了,因此我至今都没见过漓江和象山,只能从画片上去感受桂林山水。泰国这儿出版过一本《中国的名胜古迹》,我一见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。


  父亲也非常想回国,你别看他发火时说决不回去,其实他常常念叨我母亲的小名。有时我半夜里醒过来,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对月落泪,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。可怜的父亲,他到泰国后清过垃圾、挖过墓坑,还差点被人拉去当“托”。他身上少了一个肾,出不得苦力,只好捡些轻巧的下*活干。刚来时,我们讲不来本地话,还常被人欺侮。


  在离我们这儿大约30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卡里尼的小镇上住着一个老人,是我爸在泰国唯一认识的华人,每年的春节,他们总要聚在一起按中国的传统过节,而我是走不开的,老板很少给我们放假,他必须趁我们年轻貌美时从我们身上尽可能多地榨取每一点利润。当然,我们自己也必须争取时间挣养老金,否则等30来岁被抛弃时,生活就没有着落。


  ◎结束语:人妖,不但要经历生理和心理的磨难,挣钱糊口也并非想像中那样简单,而且人妖在泰国是受到歧视的。虽然法律规定她们为男性,可是从来没有人把她们当作男人看待,只把她们视作一群玩物。这对她们来说很不公平,很令人同情!既然他们选择了这条路,正常人就应该正确对待这类群体!人妖也是人,他们同样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、关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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